细数交通信号灯应用中的安全性问题小编来给你们介绍 一下吧。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规定了机动车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七种排列顺序。对于不含LED方向指示信号灯的情况应从上到下或者从左到右应该按照红、黄、绿的顺序排列[2]。但目前部分城市仍存在交通灯灯排列顺序不正确的情况。一方面容易影响驾驶人的正常视认习惯;另一方面,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情况下,不利于色弱、色盲的慢行交通参与者根据信号灯位置辨别信号灯显示状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信号灯安装位置不安全《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中对信号灯的安装位置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要求,交通灯应安装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若不能确保驾驶人在一定范围内能清晰观察到交通信号灯显示状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但目前存在较多的LED交通信号灯设置位置不当的情况。例如,一个连接四个进口的环形路口需要设置红绿灯时,应在环岛内设置四个交通信号灯组指示进入环岛的机动车,在环岛外层设置四个LED交通信号灯组分别指示出环岛的机动车,仅在环岛外层设置了信号灯指示机动车是否可以通过环岛,极不便于驾驶人观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此外,LED交通信号灯被周围树木、广告牌、宣传横幅等遮挡,影响了驾驶人的正常识别,一些不熟悉地形的驾驶人往往到了交叉口才发现LED交通信号灯,
造成了闯红灯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这种遮挡的情况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明令禁止的。
信号灯种类适用错误信号灯种类适用错误,容易误导驾驶人,带来安全隐患。信号灯,本应使用LED箭头交通信号灯,但采用的却是LED车道指示交通信号灯。为环岛路口,按照环岛路口的通行规则可知,环岛路口不允许车辆左转,因此左转方向指示LED交通信号灯设置错误,只需设置一组机动车信号灯即可。此外,一些城市的非机动车道采用方向指示LED交通信号灯进行控制,存在安全隐患。
LED交通信号灯与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协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与LED交通信号灯统筹考虑,所表达的内容不应发生相互矛盾、不应产生歧义,否则将误导驾驶人,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在没有专门的右转车道的进口道处,设置了专门的右转信号灯。这种情况下,若采用专门的右转信号,则混行车道中的直行车则将阻碍右转车辆的通行,实际仅需要一组机动车信号灯即可。
此外,部分城市使用LED交通信号灯代替禁令标志,即采用左转、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常红来代替禁止左转和禁止右转的禁令标志,
表达禁止左转和禁止右转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容易让驾驶人认为允许左转或右转,从而盲目等待,影响通行效率。
改进意见
文中分析的问题,我国大多数城市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没有正确地理解国家标准的规定,
同时,各地积极追求创新的过程中,存在错误的导向。针对以上安全性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加大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在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管理等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工作,提高一线部门对标准的认识,
加深理解,加强实际应用,不断提高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给你们介绍的细数
交通信号灯应用中的安全性问题的信息了,你们都了解了吗?